自今年2月《关于培育发展现代化都市圈的指导意见》下发之后,地方层面的动作已经陆续召开。 5月6日上午,山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山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政府新闻发言人王延峰在发布会上提到,4月29日,山西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调整放宽户口迁移政策的通知》,决定从下发之日起,进一步推进山西省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调整放宽5项户口迁移政策。 据悉,此次户籍制度改革,全面调整放宽了户口迁移政策,全省统一了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的落户条件,进一步拓宽了学历人员、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的落户通道。 一是针对合法稳定就业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材料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就业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二是针对合法稳定住所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申请人只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经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之一,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居住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三是针对学历人员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只需提供学历证书,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即可在山西省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四是针对在校大学生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全国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在校学生只需提供教育部学信网在册人员证明材料,本人即可在山西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五是针对技术技能人才放宽落户政策。 规定了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只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本人即可在山西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通知》取消了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满一年和办理居住证的限制。 全省城镇范围内具备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或合法稳定就业条件的,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拓宽了人才落户渠道。普通高等院校、中等专业院校(含技校)毕业生、留学归国人员或具备国民教育同等学历的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在山西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新增了在校大学生和技术技能人才落户山西省的情形。 教育部学信网在册的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在校学生、具有中级(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和技师(含相应职业资格)及以上等级的技能人才,均可在山西省任一城市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文章来源:济南社保代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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