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社保服务网(www.jinanshebao.com)12月07日讯,全面二孩新政实施将满一年,截至今年9月底,中山因全面二孩政策新增出生人口约1700人,这个数量符合之前的预期。然而,据中山市卫计局之前的摸底调查研究,真正的生育高峰将在2017~2018年到来,高峰期每年新增出生约2.6~3.2万人,届时必将给医疗系统带来一定的压力。在今年初的两会上,市政协委员李道帆等4人就提出了《关于加强医院儿科、产科人力资源及服务能力建设,有效应对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实施的建议》,市卫计局日前对这一建议进行了回复,介绍了中山应对全面二孩即将带来的生育高峰所做的准备工作。
委员提出避免儿科产科“医生荒”建议 李道帆等政协委员认为,随着二孩政策的全面放开,将使人手本来就紧缺的儿科、产科医生短缺问题更加突出,供需不平衡会继续加剧,医患配比严重不足,儿科、产科的“医生荒”将会成为社会问题。 以中山市人民医院为例,儿科、产科历来是人手紧张的科室。据李道帆等政协委员了解,市人民医院儿科近三年已有2名医生离职,2015年计划对外招聘儿科医生6名,仅招进1名,2016年仅计划招儿科硕士学历医生2名;产科一年来也有1名医生离职,1名调到辅助科室,2016年仅计划招硕士学历医生1名。 鉴于目前形势严峻,为响应已到来的全面放开二孩生育政策,李道帆等政协委员提出相关建议:首先是呼吁政府制定倾斜政策,增加专项财政支出,将二孩政策影响综合纳入到医院人才引进、儿科、产科床位等规划中,加大对儿科、产科及相应专科医院的财政投入,加大对儿科、产科的专科基本建设、工作经费、人才招聘培养补助等保障性资金投入。 其次是增加医疗资源配置,加强相应配套措施,尤其是人力资源、医生数量,酌情降低准入条件,为增强服务能力打好基础。 同时,在加快儿科和产科医师人才培养方面给予政策支持,增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数,保障人才输入;鼓励儿科和产科医护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储备专业人才。 此外还应该更好地实施分级诊疗,提高二级医院儿科、产科应诊水平。开放办医,统筹合理发展民营专科医院。在遵循诊疗规范的基础上,以市场为导向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满足市民需求。 真正生育高峰期将在明后年到来 市卫计局回复称,政协委员的建议很有前瞻性,已经根据相关建议进行了部署。据市卫计局介绍,根据前期摸底调查,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后,预测今年新增出生约0.35~0.5万人,2017~2018年将出现一个生育高峰,高峰期每年新增出生约2.6~3.2万人,生育高峰后进入稳定阶段,每年约新增出生0.9~1万人。根据全市新增出生人口预期,结合近四年中山市助产机构分娩情况,目前中山市助产机构服务能力仅能满足新政策实施第一年(即2016年)的妇幼保健服务需求。 据市卫计局介绍,为加强出生缺陷防治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2015年市财政已安排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600万元,并追加出生缺陷综合防控专项经费250万元;2016年市财政已安排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及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经费500万元。为进一步提高中山市妇产科服务能力,全市共投入1.7亿元(其中财政补助2600万元)用于博爱医院妇产科大楼建设,预计在2018年年底投入使用。 全市已有3间民营医院可承担产科工作 在加强人才培养方面,市卫计局以全市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资源优化整合为契机,加强儿科、产科等方面的人才储备,将原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在编工作人员整体过渡到市博爱医院,承担全市妇幼保健、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职责,充实妇幼人才队伍。同时,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中山市6家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中,儿科专业基地和妇产科专业基地各有4个。进修、规范化培训、学员招生继续向紧缺专业倾斜,201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启动以来,儿科共招收21人,妇产科共招收23人。中山市鼓励儿科和妇产科医护人员积极参与继续医学教育,每年共举办各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400多项,2015年涉及儿科和妇产科的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有65项。中山市还积极加快市妇幼健康技能培训中心建设,强化妇幼专业技术人员培训,每年选取1~2个重点疾病进行专业竞赛,全员参与,以培促学,以赛促练,提高全市儿科、产科医护人员的业务能力。 此外,还将积极推进分级诊疗工作,加强市、镇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有效衔接,满足患者需求。强化镇区医院基本医疗服务功能,提升急诊抢救、正常分娩、高危孕产妇筛查、儿科等医疗服务能力,有效缓解市属医院就医压力。继续试点在民营医院开放产科,放宽民营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准入,充分调动民营医疗机构的空置资源,合理引导社会办医投入到医疗服务稀缺的领域。截至目前,全市已有3间民营医院可承担产科工作,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公立医院的压力。 生育保险知识: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文章来源:济南社保代缴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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