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8月份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最消息: 8月23日,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近日济南出台的《济南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实施操作细则(试行)》中规定,今后,济南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同样可以享受住房公积金制度优惠政策。
无用工单位者按20%缴存
从该文件中,了解到凡年满18周岁以上,女50周岁以下,男55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取得居住证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提供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并有稳定收入,个人自愿履行缴存住房公积金义务,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可以在现居住地申请办理缴存住房公积金,按规定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在缴存基数上,则由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按实际收入自行申报,但最低缴存基数不得低于济南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最高不得超过济南在职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缴存比例方面,有用工单位缴存的按现有比例缴存。无用工单位的缴存比例按20%缴存(单位和个人各10%)。
若需要缴纳公积金的,则由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凭相关材料到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管理部申请登记。
其中,进城务工人员应当纳入用工单位的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管理,由单位负责承办。若单位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由本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申请登记。
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含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人员),个体工商户,由本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申请登记;自由职业人员,由本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申请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一年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和所从事职业的相关情况申请登记。
公积金贷款额度40万和50万
进行登记后,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应当给予登记,并纳入“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专户,实行集中管理,今后缴存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缴款通知书》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银行开户缴存即可。而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则会现场答复并退回申请材料。
据悉,缴纳公积金后,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可按照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规定提取外,还可以享受以下提取优惠政策:
(一)连续缴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可自由提取。
(二)连续缴存且正常履行还贷义务的进城务工人员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每年可以支取一次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
此外,细则对住房公积金贷款也作出了以下规定:
(一)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
(二)申请人夫妻双方申请贷款时在银行无住房贷款余额,个人信用记录良好。有信用不良记录的,不发放贷款;助学贷款、涉农贷款余额不超过5万元。
据了解,目前济南地区公积金贷款额度和时限为:
最高额度为50万元
住房贷款最高年限为30年,贷款年龄上限不超过60周岁。
需要注意的是,贷款发放后连续6个月未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贷款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取住房公积金余额,并补缴已欠缴的住房公积金。
(本文来自网络,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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